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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3b1小说网 > 穿越小说 > 盛唐高歌 > 713 向左走,向右走
    初冬来临,北风呼啸,位于高原的吐蕃,寒冷好像比大唐来得更早一些。

    荒无人烟的郊野,一队绵延了十多里的人马冒着风雪,正在默默地前进,士兵脚上的鞋,用麻绳绑了好几道,这样不容易摔倒,马匹的四蹄上也套了一个特制的小麻袋防滑,除了马匹,队伍中还有不少用作运送物资的牦牛和骡子,这些牲口除了可以运送物资,缺粮的时候也可以杀了吃肉,可以说是行走的粮食。

    路不好走,有的地方崎岖,有的地方泥泞,有的地方陡峭,有的地方马匹根本爬不上去,不过只要动脑筋,办法总比困难多:每人身上背一小捆干草和几块木板,泥泞的地方把干草和木板铺上前进;陡峭的地方就相互合作,人多力量大,前拉后抬扛过去;遇上一些马匹不能爬上去的地方,找几根木头做一个简易杠杆,硬生生把马吊上去......

    一行人翻山越岭,不断地向吐蕃方向进发,郑鹏一行从且末城出发,花了三天时间到达吐蕃的边境,用五天时间翻过喀拉米兰山,出发的第十天才算正式进入吐蕃境内。

    冬天在郊外行军,为了早日深入吐蕃腹地,给吐蕃致命一击,在郑鹏的严令下,征西军只做三件事:吃饭、睡觉、赶路,可以说把吃饭和睡觉以外的时间都用来赶路,劳累度可想而知,普通百姓肯定吃不消,好在征西军都是训练有素的精锐之士,咬咬牙还能坚持。

    让郑鹏意外的是,看起来娇生惯养的兰朵,不声不吭地跟着,一步也不掉队。

    雀奴眷养的几只猎鹰,它们不能像金将军那样晋升为灵鹰,但是用作送信没一点问题,这么冷的天也有鹰能无视风寒在风雪中展翅高飞,虽说没有后世无线电话那般方便,但先锋军和大部队之间的联系非常密切,郑鹏也随时能给崔希逸发出新指令。

    又是一个傍晚,郑鹏带兰朵到一间用石头垒起、看起来还算不错的房子前:“郡主,这个房子归你,里面的被铺我让人换了新的,一会有人送上热水和浴桶,可以沐浴一下,好好休息,明天一早还要赶路。”

    “可以泡澡?”兰朵眼前一亮,马上兴奋地说:“太好了,几天没洗澡,浑身不自在,还是郑鹏你有办法,对了,这地叫什么?看样子是一个小部落,怎么不见人的,人呢?”

    每天都是赶路、赶路,绝大部分是在野外,为了节药时间,有个避风的山洞算是奢侈,大多找个背风地方,搭一个简易帐篷,把随身携带的披风铺在地上,披上一张羊皮被就睡下,哪有什么时间洗澡,这对喜欢干净的兰朵来说简直就是折磨,起码有五天没洗澡的兰朵都有些嫌弃自己,听到能泡个热水澡,简直就是喜出望外。

    郑鹏一脸平静地说:“这里叫乌罗山,有一个叫乌罗的小部落住在这里,我们毫无阻拦到达这里,在这里休息、补充粮草,都是我二哥崔希逸的功劳,那天不是跟你说了吗,他不是跑在前面抢军功、出风头,他是干脏活。”

    兰朵脸上出然恍然大悟的表情,点点头说:“看到喀拉米兰山口吐蕃那个哨所被踏平,就猜到是崔将军的手段,本郡主也看到了,这一路走来,看似走得有些曲折,实则走的都是最安全、最好走的捷径,有的地方看似没有路,可你们左穿右转,硬是走出一条新路,那么久也没遇见一次吐蕃的巡逻队,这个崔将军,果真了得。”

    不用问,这个叫乌罗的小部群肯定是被崔希逸征服,那些乌罗部落的人,不是被杀掉就是抓来做开路的苦力,这么简单的问题自己还问,真是糊涂。

    跟着郑鹏一起,最初几天兰朵一直高度紧张,生怕吐蕃人突然杀出来,可出发这么久,一点险情也没遇上,进吐蕃境内就像进自家后园那样自在,兰朵都有些佩服崔希逸。

    干得太漂亮了。

    郑鹏摇摇头说:“郡主,你这话错了。”

    “错了,哪里错了?”兰朵有些不解地问道。

    “这次能顺利进军,不可否认崔将军功劳不小,但是真论起功劳,崔将军的功劳只能算是一份小功劳。”

    “郑鹏,你这话是什么意思?崔将军可是你的结拜二哥,你不是想说是功劳大半归你,要抢你二哥的功劳吧?”

    说话的时候,兰朵的目光有些鄙视,好像对郑鹏要抢功劳的行径很不满,虽说打仗的大部分功劳要算在主将头上。

    原因很简单,要是战事失利,也是主将背黑锅。

    郑鹏摆摆手说:“功劳我是有,不过并不是什么大功,我说崔将军只能算一个小功劳,那是在他出发之前,大唐历年来安插在吐蕃的细作、眼线为这一条进军路线付出了很多努力,特别是西门四军组建初期,眼线和细作不知在这条线上探索了多少次,这条行军路线上的哨所、兵力部署、各个小道、边境巡逻的规律、沿途百姓的居住点等等,包括哪条小路能走马,哪里可以补给粮草等情报,早就标在地图上,看似无路,实则不知探堪了多少次,还能出问题吗。”

    兰朵这时才恍然大悟,一脸佩服地说:“太厉害了,没想到你们的准备功夫做得这么好,真是让人叹为观止。”

    突骑施要是有郑鹏一半用心,也不会惨遭遇别人暗算。

    郑鹏看看兰朵,犹豫一下,还是开口道:“郡主,住在这里,你害怕吗?”

    量小非君子,无毒不丈夫,一路上,为了不暴露行踪,大的部落绕开,一些小部落就没那么运气,也不管他们以前有没有作过恶、有没有对大唐百姓犯下罪过,为了保密起见,只能把他们清理。

    猎鹰带回的消息,崔希逸把乌罗部落的青壮全部拉去开路、做苦力,老弱都强行清理掉,原因很简单,作为先锋军的崔希逸,手里只有区区二千人,实在分不出多余的兵力看管俘虏,大部队人是多几倍,可要押送大量物资,没有多余人手看管,也没有多余的粮食供养他们。

    那些死在征西右军屠刀的吐蕃人,只能算他们倒霉。

    这些吐蕃人可怜,那些死在吐蕃打草谷、被吐蕃掳掠回去折磨而死的大唐百姓,更可惜。

    死在桑猜暴虐下的那名大唐女子,充当先锋的征西右军看到后,不少铁骨铮铮的男子汉也忍不住暗暗落泪,崔希逸看到效果这么明显,最后改变主意,让人先不要埋葬,让后面的兄弟也看看吐蕃人暴虐的一面,当郑鹏等人看到那个伤痕累累、瘦得皮包骨、死得惨不忍睹的大唐女子,一个个都气疯了,发誓要吐蕃人付出惨痛的教训。

    一向有些心软的郑鹏,内心也是极度震惊,然后内心那把怒火越烧越旺,现在说起清理乌罗部落的人,也说得云淡风轻。

    吐蕃跟大唐的关系时好时坏,敌对这么多年,关系好时小股人跑到大唐境内烧杀,关系不好时大部人马到大唐境内抢掠,都不知积累了多少血债,现在是不死不休的死敌,只有杀错,没有冤死。

    也就前天清理的房子,空气中隐隐闻到一丝血腥味,兰朵是一个女孩子,就是怕也能理解。

    兰朵瞄了郑鹏一眼,很快开口说道:“本郡主要是说怕,郑鹏军是不是说自己仗义,进来陪本郡主睡一觉?”

    “嘻嘻....”

    “哈哈,郡主是好胆色。”

    话音一落,一旁的亲卫就有人忍不住发出笑声,还有人小声议论,要知这话实在太...雷人。

    郑鹏也有些无言,这个兰朵,好歹也是一个郡主,在众目睽睽之下,什么话都敢说,就不能注意一下影响吗,你不怕风言,我还怕闲语呢。

    “郡说真会开玩笑”郑鹏苦笑地说:“我的意思是,要是郡主害怕住这里,可以给你安排一顶军帐。”

    “怕?”兰朵面不改色地说:“本郡主五岁就敢给阿爸用头盖骨做的酒器倒酒,八岁就射杀了一只小狼崽,十二岁就跟阿爸上了战场,把敌人的首级拴在马鞍上,这有什么好怕的,小看人。”

    兰朵说完,把头抬得高高的,大踏步走了进去,还“砰”的一声,关上那扇简陋的房门。

    郑鹏转过身,看着那群亲卫,不是吃吃地偷笑,就是很不自然地板着脸,明显是强行憋着笑。

    好像看到自己吃憋,他们就高兴。

    “行啊,看你们的精神头不错,今晚值勤的任务就交给你们了。”郑鹏皮笑肉不笑地说。

    一群亲卫瞬间滞住了。

    郑鹏可以乌罗山美美睡上一觉补充体力,此时率着先头部队到达羌塘的崔希逸,正在一个山灯内,就着一盏油灯正在研究地图。

    喀拉米兰山到羌塘这一个区域,只有个别牧民和小部落,差不多可以说一个空白区域,大唐的军队不能踏上吐蕃的土地,但是大唐通过派遣、收买的细作和眼线,早在这里经营了几十年,大量准确的情报、精锐能干的斥候再加上雀奴训练出来的灵鹰金将军,崔希逸的推进非常顺利,见人杀人,见哨所摧毁哨所,有如摧腐拉朽般到达羌塘。

    到了羌塘,崔希逸遇上了一个难题:向那个方向进发。

    向逻些城进发的路有二条,从情报来看,两条路的路程和路况都差不多,有区别的是要遇到的敌人:从左边的路走,很大机会遇到投靠吐蕃的葛逻禄族部;向右边的路走,很大机会遇到吐蕃的精锐,由孙波千户乌伦呷玛统率的镇北军。

    瘦死的骆驼比马大,葛逻禄一族在大唐的追杀下,死了一批,散了一批,据说因为气候不适应又减了一批,但它的实力不容小视,崔希逸也知葛逻禄新任族长库罗也是一个狠角色,至于镇北军,它在吐蕃的位置相当于大唐的羽林军,无论人员的素质还是装备,都比普通吐蕃军队好很多。

    看了一会,崔希逸放在手中的油灯,开口说:“诸位。”

    话间刚落,刚刚还坐在地上的几名队正马上站得笔直,齐声说道:“将军。”

    崔希逸示意众人坐下,然后径直问道:“郑将军要求我们,要低调,能不惹事就不惹事,在对方没有察觉之前尽可能深入吐蕃的心脏地带,但这次低调不了,我们面前有二个敌人,一个是葛逻禄一族,一个是吐蕃孙波千户率领的镇北军,这二个敌人我们一定要面对一个,原因很简单,要是绕路的话,太远,不划算,再说绕路也要经过很多吐蕃军队的防区,诸位都说一下,我们去打葛逻禄,还是去灭镇北兵。”

    想得脑子都乱了,崔希逸直接把几名心腹部下叫来议论,一人计短二人计长,三个臭皮匠顶个诸葛亮,看看有没有好的办法。

    当然,这么重要的事,肯定要请示郑鹏,但在请示郑鹏前,也得有自己的见解和建议。

    站在左边的队正吴强抢先说:“将军,柿子捡软的捏,属下提议向左,葛逻禄一族背叛大唐后,早就不复昔日的辉煌,成了丧家之犬,听说在吐蕃也不受待见,别说什么封赏,连请求补充一些武器也不肯,还有人暗中抓葛逻禄的人作奴隶,正好趁它病、要它命,还能清理门户。”

    “吴队正,你的话某不敢认同”站在右边一名姓梁的队正反驳道:“葛罗禄一族是衰败了,可是它的底子还在,情报说葛逻禄一族控弦之士还有五万之众,不是征西右军二千人怕他,我们手里有火药,还有手榴弹,葛逻禄的人敢来,来一个杀一个,来两个杀一双,问题他们人多,很难一下子全杀完,让他们把我们到来的消息散发出去,让吐蕃提前有防范就不好,而镇北军不同,只有区区三千之众,只要安排妥当,有机会把他们一口吃了。”

    “某赞同吴队正的提议,越往南走,人越来越多,哨所、巡逻队也会越来越多,上万人的行动怎么也掩饰不了,就先拿叛逆的脑袋祭天,再直插逻些城。”

    “某认为梁队正的提议好,只要多一天不被发现,我们就能打吐蕃多一分措手不及,不是说镇北军是吐蕃的精锐吗,老子打的就是精锐。”

    .......

    众人你一言,我一语,一时间山洞热闹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