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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3b1小说网 > 都市小说 > 人间欢喜 > 第68节
    周燿轻咳出声。

    许家的婚宴肯定宾客满堂,多宁这样过去当伴娘?还穿成这样?周燿觉得不太好。

    “我觉得还是别去了,抢什么风头。”周燿开口说。

    “抢风头?”多宁重复了周燿话里的字眼。

    “对,抢风头。”周燿从多宁最为会他人考虑的性格入手,“你穿这样不是抢了新娘风头了么,叶思思毕竟是新娘子……不太好。”

    多宁:“……”周燿这是夸她,还是损她?她抢叶思思的风头?还是他替“前女友”考虑啊!

    “放心,这件礼服是叶思思选的,我抢不了她的风头。”多宁回周燿说

    “多宁,你故意的。”周燿笃定地说。

    “当然。”多宁回答得更是直率无比,“我刚刚就跟你说了,我是特意为你去的,周总。”

    周燿真是哭笑不得,可是多宁这个反应他意外很受用,低低一笑问:“多宁……你还吃醋我和叶思思啊?”

    “没啊,我代表周总给您前任送上祝福,怎么是吃醋?”多宁反驳周燿,回得大大方方,理所应当。

    周燿:“……”

    还是不愿意同她说,是不是?多宁现在也不急着周燿同她说叶思思的事,周燿能拖多久,她就可以等多久,反正已经是五年前的陈年老账了;这账拖得越久,等连本带息算起来的时候才带劲,毕竟她才是他的债主。

    “那伴郎是谁?”周燿突然问,问出一个他开始关心的问题。

    咳,多宁摇摇头,不是很清楚。她忘了问堂哥了。主要她也不算正式的伴娘,就是婚礼现场帮忙送上婚戒,堂哥说他只有她一个妹妹,由她送婚戒很合适。

    不过堂哥不说,多宁都要忘了,许家只有她一个女;她是奶奶唯一的孙女。

    周燿哼了哼,许文烨的话他真是一个字都不会相信,

    关于多宁堂哥许文邺,周燿并不太喜欢这个人,一个嘴里说着好话又手里办着坏事的人。当然这些印象更多是小时候留下来。每次他带着多宁玩,就许文邺最事儿逼,挑拨起他和多宁的关系来毫不手软。明明他和多宁玩得最好,许文邺总仗着他和多宁一个姓,将他和大哥划成了二等关系。

    更可恶是仗着亲戚关系,搞特权。

    现在大家都长大了,谁也不会那么幼稚,周燿当然也不会拿小时候的事斤斤计较。只是许文邺这人属于江山易改禀性难移;现在做事方式是体面了一些,然而骨子里依旧是那样的老德行。许家搞实业,他玩金融,本是交集不多,偏偏多宁这位堂哥善于钻营,哪里有钱钻哪里。

    最关键,还是一个势利眼。

    女人势利他见多了,男人势利成那样,果然就是一个暴发户的儿子。

    周燿看人一向挑剔又不客气,自然能入得了他眼人的并不多。其实多宁的这位堂哥也没有多坏,就是有些讨人厌。对于许家搞得这次婚宴,周燿也早早收到了邀请,如果不是周家和许家关系不错,他是不会参加许家的婚礼;然而所谓的关系不错,也只是大家曾经住在一片的邻居。

    后来许家发了,就搬去了大房子。

    至于新娘叶思思,根本不是周燿思虑的重点。

    所以,伴郎是谁?

    其实,多宁也算不上是什么伴娘。叶思思已经有了五个伴娘,许家也找了一个五个伴郎,组成了颇壮观的伴郎伴娘团。多宁只是婚礼时候上台送上婚戒的人,什么临时伴娘怀孕都是许文邺借口,许家堂哥就是想让多宁上台给自己送上婚戒。

    原因也很纯粹,他真的只有多宁一个妹妹。何况自己这位妹妹是他们许家颜值最高的人,漂亮得像是女明星,满足许文邺一定虚荣心。

    这个决定,叶思思本是不太同意,说出理由:“多宁离过婚,会不会不太好。”

    多宁和周燿是离过婚,他们许家人知道的原因是当年他婶婶生病,为了婶婶的一句嘱托,两人过家家地扯了证。婶婶去世后,多宁和周燿就离婚了,提出结婚和离婚的人都是多宁。

    这是多宁同他们的交代的话,因为这样这五年里许家和周家相互愧对着,客气得不得了。

    多宁和周燿那样的关系,他们也会相信两人会办出这样的事。不过堂哥许文邺眼里,周燿对自己的妹妹更在意一些,现在混得这样好,还愿意一直等着出国留学回来的多宁。

    没有几个男人可以做得到。

    不管是亲人朋友外人,都喜欢用知道的一点真相去猜测和窥探事情缘由。又不管什么时候,对他人的事情看得很“透彻”,对自己的事情又是“雾里看花”。

    关于周燿和叶思思的“交往”过,许堂哥完全不知情,更不知道自己这位准妻子心里还对周燿念念不忘。

    不然当周燿打电话过来提出来要当伴郎的时候,许文邺第一反应肯定是拒绝,而不是欣喜的答应。

    挂上手机,许文邺把周燿要过来当伴郎的事告诉叶思思,叶思思真的没有什么话可说了,只能露出最自然的笑容说:“……真意外。”

    许文邺倒是很快想到原因:“大概是为了多宁吧。”

    叶思思顿时心塞到不能心塞。

    五年前,叶思思和周燿短暂地“交往”了两天。她看上周燿的时候,周燿说他先回家离婚,后面周燿真离婚了,在叶思思这里她和周燿自然是交往了。

    叶思思是真的对周燿有过很心动的感觉,也承认那样的心动更多是一种征服感和虚荣心,因为当时在她眼里最优男朋友就是又帅又有能力,加上周燿身上那股子帅而不自知的爷们拽劲也特对她的胃口。结果等她再次找周燿,周燿却丢她一句:“谁说我是为你离婚的。”

    原先是“我先回去离个婚”,到“谁说我是为你离婚”简直是一个天一个地的感受。叶思思真不愿意承认自己只是一个借口,所以她立马主动提出了分手。

    保证了骄傲。

    宁愿装作什么都不知道。

    是她甩的周燿,而不是她被周燿玩弄了。

    周燿前妻许多宁偷偷看她校内网的时候,叶思思是知道的。像是出于一种报复,那阵子她假装出了热恋的样子……不得不说女人有时候真的很可笑,叶思思也很可笑五年前的自己。

    五年后,她才清楚自己想要的是什么,爱情是锦上添花的东西,物质和体面才是女人最好的支柱和外衣。这五年里,她不太光彩地当上了天信有名无实的副总,虽然外人看来已经很不错了,可远远达不到她想要的。

    甚至许家也达不到她的“梦想”,可是许家已经是她能够上最好的a市“豪门”人家了。

    终于好不容易熬到婚礼,结果情敌要上台给她送婚戒,向往过的男人过来当伴郎。叶思思不知道多宁和周燿这两人到底安的什么心,只知道自己在许家别墅见到多宁第一面到现在,每天提心吊胆还要装得毫不知情。

    ……

    有些事,完全蒙在鼓里的时候琢磨不清,一旦有了头绪就越想越明白。关于叶思思和周燿曾经的交往,多宁已经猜到是周燿当时骗她的理由,对于叶思思当年在校内网更新的图片和文字,多宁大约也能猜到是怎么回事。

    至于叶思思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女人……

    奶奶家回来的第二天,堂哥给她打电话聊自己的感情,毫不忌讳地承认他娶叶思思更多是为了天信的资源和叶思思本人的美貌。

    堂哥都这样说了,多宁自然不会对堂哥多说什么。

    “这就是成人的感情。”堂哥对她这样说,然后感慨一句,“但是多宁,利益捆绑的婚姻比爱情结合的婚姻还要牢固一些,因为双方都是各取所需。比如我的父母。”

    反面列子堂哥没有说。多宁知道,指的是她的父母。

    “哥,祝你幸福。”多宁回应堂哥的只有这句话。她能理解堂哥的话,能送上的也只有祝福。

    因为每个人需求不同,追求幸福的方式也不一样。

    令多宁没想到是,周燿主动要求当了伴郎,婚礼现场那天同她配成一对。不过更令多宁意外是,颜艺从网上买回来的一对兔子。一只是她设计的公仔兔,一只也是公仔兔吧……但是耳朵短了点,眼睛小了点,嘴巴歪了点……

    两只兔子质感和样子区别很大,不过完全可以看出是同一种兔子。

    “一个是超a货,一个是完全的山寨货。”颜艺对她说,举起手中的两只兔子,无奈地告诉她,“都是抄袭我们的豆奇。”

    豆奇是多宁给公仔兔取的名字。

    “对了,它们也叫豆奇。”颜艺又说。

    多宁:……

    她和颜艺玩偶工作室品牌还没有完全建立,然而她们推出的玩偶公仔已经有了盗版,一不小心还成了网上热销款。

    还没有成立工作室的时候,周燿就事先对她说了一句话:国内最难是创立品牌,因为抄袭厉害;最容易也是品牌创立,因为抄袭容易。

    没想到,那么快就被周燿言中了。

    堂哥婚礼登台,多宁没什么搭配绿色长裙高跟鞋,只能从颜艺这里借了一双。颜艺脚比她大了一码,她在里面贴了两张半码垫,马马虎虎合脚。

    鞋跟十厘米,多宁穿上这双高跟鞋立马一米七三;虽然还同周燿相差半个头,但一米七三的气场感同一米六几的时候完全不同。

    至少,不需要抬着头和周燿对视了。

    堂哥和叶思思婚礼举办得很盛大,地点位于a市中心的天江五星级大酒店。婚礼前夕,她父亲给她打了一个电话,找话题同她聊了聊,说到堂哥婚礼光是酒宴就有一百多桌。

    “宁宁,听说你会上台给阿邺递婚戒?”父亲问她。

    有一种老态,只听声音都可以感受出来。多宁回答自己父亲说:“是啊,堂哥说我是他唯一的妹妹。”

    父亲那边一下子没了声音。

    对于父亲当年的事情,多宁该怪责都怪责了,该负气也负气了,剩下只有血脉牵连的疏离。之所以维持关系,因为她妈是爱面子之人,当初不是为了她,她妈也不会同她父亲以离婚的方式争财产。然而事后,她妈妈临终前又交代她说,千万别让许家人给看轻了。

    该客气要客气,该体面还是要体面。

    她记住了她妈的交代,即使心里不愿意,去多伦多的这五年里,她每年还是会给奶奶寄一份礼品,作为孙女孝敬长辈的客气和本分。

    不能让许家人觉得,她妈妈教出来的女儿不懂事。

    “对了,我听你姨父姨妈回来了一趟。”他父亲又问她,然后犹豫地开口说,“你怎么不跟我说一下……”

    “对不起爸爸,因为姨父姨妈他们是回来办事,没呆多久,我就没告诉爸爸你。”多宁回父亲说,解释她没说的原因。顿了下,她还说:“您也知道姨妈的脾气。”

    如果心里仍然有些怨恨,有时候也不用多强调什么,一句话就够了。反复提醒,难堪的除了她父亲,还有她和她的母亲。

    对已经组建新家庭的父亲抱怨过去,除了可以抒发心里的不满和委屈,并没有其他用处。

    堂哥婚礼周六晚上举行,多宁同周燿一块出席;周叔叔杜老师没有去,委托周大哥带了一份礼金过去。因为周燿临时挂了半个伴郎身份,穿上了特别正式的西装和衬衫。

    头发抹了蜡油,简直是衣冠楚楚,帅气逼人;连召开发布会都没有见他穿得那么正式……对此,多宁对着周燿奚落一句:“果然,今天意义非凡啊。”

    其实,多羊嘴巴挺厉害的,损起人更是有股子聪明劲儿。果然老人说的没有错,嘴唇藏珠,争吵不会输。只因为多宁长了一副特备无害的外表,外加性子温柔敦厚,特别容易让人忘了羊也有牙尖嘴利的一面。

    无奈地眨了眨眼,周燿眉眼斜飞地瞧着旁边人穿着礼裙闪闪发亮的样子,今天他之所以这样穿,难道不是为了同她更登对么?

    大夏天,他还穿上西装外套,完全为了等会给她套上遮挡。不然,以为他不怕热啊。今天结婚又不是他,穿什么西装。

    宴会厅现场,周燿揽着多宁往前走,然后视线往右边撇了撇。

    多宁跟着往右边看。

    只见周大哥面前立着一个娇小的女人,女人真的很娇小……因为比她还矮。

    不好意思,多宁差点忘了自己脚上正穿着十厘米的高跟鞋。

    “就是那个,就是我那个劈腿的准嫂子。”周燿对她说,不等她多看两眼,已经带着她走过去,“走,过去会会。”

    作者有话要说:  周燿和叶思思的过往,应该是交代得差不多了。对于多宁这顿打,场地有四个同你们参考。

    a,街上,b,泳池,c,床上,d,球场

    你们的选择是?

    我知道,你们都在等周总快点吃肉,这文床戏我应该不会写得很具体,别期待太多,但是会写够三次……

    周燿:什么,三次?我熬了那么久,这种事你还给我算次数?不好意思,那我一个晚上就可以搞定了。

    多宁……

    么么哒,今天红包还是周总送,明天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