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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3b1小说网 > > 心如死灰后他们后悔了 > 心如死灰后他们后悔了 第145节
    向栾难得没兴奋到满甲板乱窜, 背着吉他站在他们那个房间的阳台上, 睁大眼睛看着窗外的场景。

    一直都生活在海边的人, 对海一定不陌生, 但未必会熟悉这种乘船出海的感觉。

    轮船离岸,四面都变成海水的蔚蓝——这种蓝会随着光线的不同角度改变,有时候会变成更澄澈透明的绿, 有时候又好像有阳光溶解进去,变成暖洋洋的浅棕色。

    邮轮完全出港的那一瞬间,逐渐消失在身后的码头, 其实会带来十分细微的不安。

    这大概是种和生存相关的人类本能。因为熟悉的陆地变远,而四面都是海。那些连绵的此起彼伏的海浪不断向远处延伸, 无比广阔,像是没有尽头。

    方航走过来,拍了下他的脑袋:“在想什么?”

    “在想海真大, 在岸边不觉得, 现在看原来这么大。”向栾回过神,揉了揉后脑勺, “在想。”

    他有点突兀地忽然沉默,静了一会儿,又乐了下:“在想幸好。”

    向栾没有再往下说,方航也不问,只是走到他身边,把手按在他脑袋顶上。

    向栾有点想扯开喉咙喊一嗓子。他探出头看了看左右两边的阳台,不太好意思喊,最后还是把吉他摘下来。

    他把吉他从琴包里抱出来,珍惜地摸了摸那个特签,找了个地方坐下,拨了两下弦。

    琴声散在海风里,立刻就有伴飞的海鸟跟着应和。

    人这种生物总是会有自我保护机制,越是难受的时候越要咬牙忍着,越害怕越不肯承认,那一口气绝不能松,说什么都要较劲撑下去。

    大概只有到了最放心、最轻松的时候,那种余悸才终于潮水一样徐徐涌上来。

    向栾拨了一会儿琴,咧了下嘴,笑着揉了揉后脑勺。

    ……幸好。

    要真是像哪种最害怕的情况,他现在来海上唱歌,估计能从第一根弦放声咧着嘴嚎到最后一根。

    到时候哭得喘不上来气,话都说不清楚,还唱歌呢,眼泪直接能把吉他淹了。

    幸好他们能在这一边说笑一边谈天、一边唱歌给他哥听。

    幸好。

    海这么大。

    向栾埋头在那儿练琴。

    他的第一首歌写好了,旋律很满意,就是还觉得编曲作词都太稚嫩。至少现在还完全不好意思唱给他哥听,想再润色润色。

    润色得有点太过专心——等向栾察觉到方经理在不断偷偷踹他、给他打眼色,又发现他哥竟然就在阳台正下方的甲板上的时候,已经完全来不及了。

    向栾抱着吉他猛地跳起来,顶着张大红脸立正站在阳台上。

    方航咳了一声,清了清嗓子,事不关己地立正站在他身边。

    明炽今天穿的和平时完全不一样。

    他没有穿风衣,也没穿休闲服,和其他邮轮上的人一样换上了海员的制服。

    现在是休息时间,明炽按照日程表,正被安排在甲板上晒太阳,等明先生巡船回来一起去吃午饭。

    早秋的风和阳光就是又热又凉,尤其海上,风会带起相当凉爽的气流,太阳又把人晒得暖洋洋不想动。

    明炽靠在藤椅里,剪裁合体的衬衫被领带束得服帖,内敛的藏蓝色制服外套披在肩上,檐帽随意收在臂间。

    这会儿没什么事做,他低头正在便签上专心写着什么,也不知道离得这么近,听没听见上面这么明显响了半天的吉他声

    向栾光是看着都心痒到不行,从牙缝里给他方经理挤话:“方方方哥,我还有没有机会去当驻船歌手……”

    “不行!”艺人部经理什么都能听,就听这个一秒头疼,“你风衣到了吗!不还没到吗,怎么又看上别的了!”

    “就是没到啊!”向栾急得直蹦,“方哥!你看我哥!看我哥多帅!”

    方航当然看见了。有那么几秒里,他还差点就把娱宣部抓过来拍照片,好不容易才忍住了没去翻摄影机:“那是咱们公司台柱子!你看咱们部那几个,穿上风衣像样吗?”

    向栾一秒泄气,蔫头耷脑抱着吉他,又不好意思,又忍不住多探头往下看了好几眼。

    “前台柱子!”方航想起明炽已经退圈,自己又纠正,“你什么时候能有这个水准,我们也不用每天都看着总经理的旧录像解眼馋了。”

    向栾当然也想——知道明炽不打算再回来做艺人的时候,他这个铁杆粉丝的确也难受了那么好几秒钟,但立刻就又觉得完全没问题。

    他哥想干什么当然就能干什么,谁都不准说三道四,一切都必须以他哥高兴为准。

    ……况且,这个决定对他们来说听起来有点突兀,但只要见过明炽的人,就都会忍不住觉得合适。

    明炽的吉他不光该给聚光灯下的观众听,也该给山听、给云听、给风和海浪听。

    向栾的好胜心被激起来。他无论如何都不想给他哥丢人,蹑手蹑脚准备换个不起眼的地方接着练,忽然又被方航踹了一脚。

    明炽写完了便签,忽然抬起头,朝他们的方向看过来。

    他们住的房间就在二楼,离甲板完全不算远,这个距离看过去,连那双眼睛里那点明净的笑意都显得特别明显。

    “快快。”方航低声催他,“抓紧机会,就现在弹!”

    向栾还没修改好,急得额头直冒汗:“不行!这个版本我还不满意,有几个小节总觉得别扭,还得重新调整,我又没有思路……”

    向栾抱着吉他,正面红耳赤地想着要不要拔腿就跑,忽然看到明炽打了个手势,不由怔了下。

    明炽拿出个空的海螺壳,把那张便签纸撕下来塞进去,又翻出块奶糖封口。

    他拿在手里掂了两下,觉得分量差不多合适,就扬手抛上去。

    看到明炽的动作,向栾就立刻把吉他塞给方航,冲到阳台稳稳接住了那个海螺壳。

    方航帮他抱着吉他,看向栾光顾着把糖剥开乐颠颠塞嘴里,急着催:“快快,纸条写的什么?”

    向栾含着糖,手上利落地把纸条拿出来打开,忽然瞪圆了眼睛。

    方航跟他凑在一起看,完全看不懂:“什么东西,暗号?”

    向栾反反复复把纸条来回看了几遍,心花怒放接过吉他:“歌!我哥帮我改的歌!”

    “原来还能这么改,我怎么这么榆木脑袋!”向栾拍着脑门,立刻坐在床上弹了几遍,“这样就顺多了!”

    方航看他兴高采烈,也跟着高兴,抱着胳膊靠在一旁,听着向栾埋头来来回回地练。

    他对音乐几乎完全是外行,只能简单分辨好听或是不好听,其实刚才就已经觉得向栾那首歌不错,就这么唱也完全没问题。

    但这么一改过,那几个小节几乎是立竿见影地起了变化。向栾弹过几遍之后,方航已经能跟着他哼出来。

    “怎么做到的?”

    向栾完全想不出来,扯着方航问:“乐理我也都懂,就是想不到这,我什么时候也能这么厉害?”

    “要靠阅历。”这个方航会回答,沉稳地给他讲,“需要丰富的经历,也要充沛的情感……”

    向栾兴奋地蹦起来,冲去阳台想要和明炽道谢,才发现阳台下的藤椅里已经没人了。

    明先生巡船回来,和家里的小先生一起去用午餐。

    两个人一边聊天一边走远,不知道说到了什么,明先生就把自己有船长标志的檐帽摘下来,端端正正戴在了小先生的头上。

    ……

    追到阳台的方经理和自己部门的艺人一起目睹了这一幕。

    这一幕也太酷了。

    要是电影,就特别适合当最后马上要谢幕的时候,用来告别的那个画面。

    晒太阳,随手改歌,事了拂衣去。

    向栾也想有阅历,抱着吉他喃喃:“……方哥。”

    “不行!”方航怒吼,“等你二十岁以后再考虑!”

    向栾超级遗憾地长长叹气,回到刚才的位置继续练琴,又被方航拍着脑袋提醒注意给吉他防潮,邮轮上有专门给他们存放保养乐器的地方。

    向栾垂头丧气答应,其实咬着的那块奶糖甜到不行,嘴角早咧上了天。

    方航收拾好东西,准备回来叫他去吃午饭的时候,看到向栾难得地没在弹吉他,相当中二地张开手臂,惬意地闭着眼睛,让海风打在身上。

    ……幸好。

    幸好。

    方航自己也余悸,他拍了拍胸口,摇头笑了笑。

    幸好他们总经理那么厉害,那么棒。

    幸好明炽还愿意回来。

    他们也终于有了心情去放松和高兴。太阳好看、云好看,海浪里的太阳像碎金砂,连风都像是甜的。

    ……

    明炽和明危亭在顶层的餐厅。

    这里的视野很好,海上一望无涯,海天的交界近得像是就在眼前,又好像远到触不可及。

    甲板上的乘客们正享受最舒服的午后。阳光慵懒柔和,风静水平,赵岚夫妇已经和淮生娱乐的朋友混得相当熟,在一起听几个年轻的乐手玩音乐,匡砺和方航在船舷边聊天。

    禄叔已经把邀请函都送了出去。晚宴的时间被定在了这段旅程结束前的最后一天,他们会一起和所有朋友吃饭。

    每张邀请函都是手写的,落款的位置,两个人的亲笔签名和印章都并排贴在一起。

    明炽终于找到了合适的时间,把画架在宽阔明亮的露台上支好,开始处理那幅他手术前画的、谁也看不懂的疑似后现代艺术的油画。

    明危亭帮他调颜料和洗笔,两个人的配合已经相当默契,明炽正在找想要的那支笔,明危亭已经把小狼毫递给他。

    明炽眼睛里淌出笑,一本正经向专业的助手先生道谢,屏息凝神,专心把那些轮廓勾勒出来。

    明危亭看他画了个角落,已经猜出来:“是我们。”

    “是我们。”明炽点了点头,“我那时候想,如果等手术以后,我还能看懂这幅画。”

    ——那些色块并不是无规律分布的。

    它们打了底,就像手术前养身体的那一个月,有些时候他脑子清楚、有些时候没那么清醒,也有些时候他像是在雾里茫茫然走。

    但不论是哪一种,都铺下了一片新的浓墨重彩的底色,这些鲜艳的底色最终驱散了那片茫然的雾。

    他沿着这些底色走出来,他给自己定了个手术以后的小目标。

    至少等做完手术,还得能看得懂这幅画吧。

    明危亭一只手撑在他身侧,肩膀俯在明炽肩头,看着明炽手里的笔。

    “这是我们在雨里,第一次重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