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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3b1小说网 > 科幻小说 > 末日之逃出生天 > 第一百三十三章:主人
    丧尸的肉其实并没有多好吃,干干巴巴还有股腐臭味,真正让来福甘之若饴的,是丧尸那软糯可口的脑浆。

    来福本来正享受着难得的大餐,一只接着一只的丧尸被它扑倒后,咬开了脑壳,正当它陶醉在舔食那期待已久的柔软甘甜的时候,暗处的围观者,似乎不甘心的躁动了起来。

    它感觉到了威胁!

    来福很清楚人类的主要攻击手段,就是手里那或长或短,会发出巨大响声的叫做枪的金属棍子,打在身上很痛,但对它来说威胁不大,但是此刻来福感觉到有东西盯上了自己。

    它能在空气中闻到枪的味道,金属和火药的气味很容易辨认,但不同于那些普通的枪,这一支充满了威胁,是一种能击穿它的皮肤,给它带来严重创伤的威胁。

    来福还在吃,甜美的脑浆让它欲罢不能,憨憨的表情似乎对即将发生的事情一无所知,距离它二百米外,一栋三层小楼的楼顶,一支rt20型反器材狙击步枪已经瞄准了来福的脑袋。

    这是一支能在两公里以内打穿装甲车的狙击步枪,二十毫米的大口径,短短二百米的距离,足以将来福的头整个打爆。

    狙击手很是自信,他是一名克罗国的职业军人,灾变前就执行过无数次的任务,灾变后虽然没有获得任何特殊的能力,但依靠手里的这支rt20和过硬的射击技术,顽强的生存了下来。

    灾变时他正巧在南漠岛执行任务,整支队伍十五个成员,被成百上千的岛民活活撕碎,最后逃上一艘渔船才幸免于难,此时队友也只剩下了四人,还有两人身受重伤。

    渔船在海上行驶了一天,本来计划是绕过苍澜国这个假象敌对国,在其南边小国登陆,在盟友的海军基地寻求帮助,可没想到两名重伤的队友没有坚持下来,死在了途中。

    更可怕的是两人居然死而复生,却变得和那些疯狂的岛民一样,六亲不认见人就咬,等他终于下了狠手解决了这两名队友的时候,驾驶渔船的渔民父子已经被杀,另一名队友也被咬伤。

    被咬伤的队友不想变成丧尸,选择了饮弹自尽,留下他一个人在海上漂流了半个多月,幸运的是渔船终于靠近了陆地,他拼尽全力游上了岸。

    连日来的缺水少食在耗费了大量体力之后,让他昏死在了沙滩上,等他再次清醒的时候,已经被那个男人所救,而那个男人展现出来的强大,让他深深的折服。

    当男人向他伸出橄榄枝的时候,狙击手没有丝毫犹豫的加入了对方的那个叫做诺亚的组织,替组织击杀了无数难缠的敌人,当组织派他来这里协助这个叫许志忠的村夫的时候,他也没有丝毫怨言。

    来这里已经一个星期了,与之前的任务相比,这里实在太过安逸了,他帮助许志忠建立了防御系统,重新规划了军事体系,就当他再也无事可做,等待着被组织召回的时候,来福出现了。

    狙击手很兴奋,许久没有见到这么强大的变异生物了,之前在海城还遇到过几只,都被他手里的rt20轰碎了脑袋,这只知道吃的憨货虽然看上去有点傻,但总比射杀丧尸要好玩的多。

    他的手指慢慢滑动,眼前似乎已经看到变异犬的头颅炸开的画面,兴奋的吐出舌头舔拭着嘴唇,轻声低语道:“视线良好,已瞄准目标,准备射击!”

    并不是在向谁报告,只是做为军人的一种习惯,当脑海里虚构出往日长官的回复“准许射击!”的时候,他毫不犹豫的扣下了扳机。

    但是在手指扣动的一霎那,他惊讶的发现,这只变异犬似乎是听到了他的喃喃自语,向他这里望了一眼,然后……然后就消失不见了。

    “邦!”

    子弹狠狠的撞击在地面上,水泥浇铸的地面掀起一个大坑,一道黑灰色的身影,向闪电一般在汽车与居民屋之间穿梭,速度快的根本无法瞄准,不一会,就失去了变异犬的动向。

    目标丢失,狙击手冷静的四处张望,在瞄准镜中捕捉着猎物的身影,过硬的军事素养,让任何风吹草动都无法逃过他的眼睛,他相信这只变异犬绝对逃不出他的手掌心。

    随着时间的推移,依旧找不到变异犬的身影,狙击手的额头开始沁出层层冷汗,村道上大量的守卫,开始四处寻找。

    可作为专业的军人都无法找到,只经过几天军事训练的村民庄稼汉,了不起最多是个混混打手,又怎么可能发现的了,只是端着枪,仓惶的四处乱跑,徒劳的想要发现一丝丝线索。

    狙击手开始慌张了,寒冷的冬日里,他竟感到有一丝燥热,尤其脖颈处,似是有一股暖风,不停的在吹拂,让他燥立不安,呼吸也不由得沉重起来。

    “呼哧!呼哧!”狙击手害怕了,这厚重的喘息声,并不是他发出来的,而那脖颈处的暖意,也不是他的幻觉,他缓缓的放下枪,手紧紧的握在胸前匕首的刀柄上,豆大的汗珠。从额头滑落。

    他一咬牙,抱着必死的决心,抽出匕首向后猛地刺去。

    “嗷呜!”

    来福一口咬在他的手腕上,随着头颅的摆动,将狙击手甩飞了出去,重重的撞在屋顶的太阳能热水器上。

    狙击手不愧是经验丰富的前职业军人,落地的瞬间,就已经反应迅速的用另一只手掏出了手枪,忍着那强烈的痛楚,连连扣动扳机。

    可惜手枪子弹这种伤害对来福来说,也不过是末日前普通蚊子的叮咬而已,任由他连开四五枪后,才走到他的身前,舔了舔满口的利齿,似乎在考虑怎么处理这看似鲜美的猎物。

    狙击手见状,又从大腿处抽出另一把匕首,狠狠的向来福的脖颈处捅去,这一刀,虽然正中目标,堪称完美的一击,但是却连来福皮毛都没有伤掉分毫,换来的却是变异犬王愤怒的一声咆哮。

    那血喷大口和森森白牙,近在咫尺,经历过无数次,血与火的狙击手,此刻彻底的绝望了,他想起了不知如否还存在的祖国,曾经的队友,以及派他来这里的那个强大的男人。

    作为曾是军人的荣耀,他毅然决然的向腰间的手雷探去,然而来福的动作还是比他快了许多,只见变异犬王狠狠的一头撞去,狙击手只觉得脑袋,嗡的一声响,便晕死了过去。

    来福站在屋顶,它看到村外突然来了很多人,它记得他们,带头的人是王冲,他们很快就开始打了起来,但是来福对这些没有兴趣。

    它本来就不喜欢杀人,它还记得小时候,有一个人类对它和兄弟姐妹们特别好,从小把它们抚养长大,它们也把这个人当成了最亲爱的主人,直到有一天他突然发了疯一样要吃掉它们。

    那一天它很恐慌,它闻得出来,主人病了,和以前不一样了,但是它还是不敢,也不忍心去攻击主人,直到主人拽住了它背上松弛的皮毛,还狠狠的咬了一口的时候,为了生存,它反抗了。

    它回头咬了主人,在记忆中这可是犯了最大的忌讳,换做以前会被严厉的训斥,甚至抽几鞭子,可如今它根本管不了那么多,因为从主人灰白且空洞的眼睛中,它只看到了猎食者的残忍。

    于是它拼了命的挣扎,猛地前冲钻出了后门上的狗洞,而曾经亲爱的主人却被它拉扯着撞到了门上,伴随着巨大的撞击声,它看到主人摔倒在了地下,没有了动静。

    接着好多天过去了,它在后门外独自舔舐着伤口,不敢离开也不敢回去,饥饿难耐的它透过狗洞看到主人还在地下躺着,几天来都没有动一下,这才壮着胆子钻了回去。

    看着一动不动的主人,它悲鸣了一声,它知道主人死了,在吃完所有能找的食物后,它和兄弟姐妹们分食了主人的尸体,又经历了无数次的战斗后,它成了同伴中的王,但它不容许同伴攻击人类。

    分食掉主人之后,它开启了灵智,甚至有了以前不一样的情绪,它对主人的死有了愧疚,虽然它已经明白了当时主人已经算不上是人类了,但依旧觉得对主人的死,它要负很大的责任。

    它视水塘为自己的领土,有人来它的领地在水里打捞食物,它也只是骚扰他们,劫去一些食物而已,甚至把这当成了一场游戏,从潜意识里,它不愿意伤害人类。

    直到那些该死的蚊子突然出现了,原本自由快乐的生活一去不复返,自己的兄弟姐妹接二连三的被杀死,被寄生,被当作食物,最后只剩下了自己。

    在绝望中它回到了家里,生命的最后一刻,它躺在了主人去世的地方,回忆着曾经的美好,也许自己的尸体最后也会和主人一样,在这里被分食殆尽,那样的话,会不会再次见到主人?

    弥留之际,它听到了脚步声,一个高大壮硕的雄性人类来到了它的面前,给自己吃了食物,清理了伤口,也救回了它的命,还给自己起了一个难听的名字,来福!

    以前的名字多帅气啊,主人叫自己“黑虎”,还总和自己玩耍,这个人不但不和它玩,还总使唤它干活,还坑它做各种试验,简直是个比狗都狗的人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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